9月4日,一名未成年原告和家长一起把一面印有“指导有方,关爱有加,和谐调解,化解矛盾”的锦旗郑重地送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峰手中,感谢他在办案过程中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努力。
2024年3月份,在某校园外巷道内,因琐事发生冲突,三名未成年人对小帅进行殴打,致使小帅受伤。小帅将三人及其监护人诉至宛城区法院,要求赔偿相应损失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王峰考虑到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,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积极组织调解工作。调解现场,承办法官就三名未成年被告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,告知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同时对监护人表示要对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。通过法庭的释法说理,三名未成年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当场向小帅真诚道歉,表示愿意赔偿小帅的损失。小帅也接受了三人的道歉,双方达成和解,约定三名未成年被告的监护人于2024年9月1日前分别赔偿小帅5000元。
案件虽然结案,但几名少年的状态仍牵动着王峰法官的心。为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司法对未成年人教育、保护作用,王峰法官注重将调解向后延伸,持续跟进促履行,与原告小帅及三名未成年被告均保持联系。在得知刚年满16周岁的三名未成年被告准备利用暑假时间打工赚钱来赔付小帅,以此减轻家庭的负担后,王峰法官在深感欣慰的同时,也嘱咐他们要注意人身安全,在打工的同时不能落下学习,遇到问题可以与他联系。
八月底,三名未成年被告利用暑假打工所得报酬,将赔偿款支付给小帅,并第一时间通知王峰法官。王峰法官表示希望他们能从案件中吸取教训,珍惜现在的生活,学会自我约束,用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。电话中,三名少年的语气中少了几分戾气,多了几分温和。原告小帅及其父母也对王峰法官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,特送来锦旗,王峰法官也鼓励小帅要积极面对生活,好好学习,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,用知识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王峰法官表示,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,要始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通过法理、情理相结合,以实际行动关心、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。
同时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,未成年人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,做事易冲动,不计后果,容易误入歧途。作为监护人,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,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,以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引导他们,帮助他们塑造坚韧、积极向上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。通过言传身教,为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榜样,促进他们茁壮成长。
作为未成年人,应当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。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养分,不断充实自己、提升自己。同时,要遵纪守法,学会自我约束,理性、冷静地处理问题,坚决远离恃强凌弱、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,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。(供稿:高雁鸿)